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来源: 阅读:695次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国家级园区经发(产业)局:
根据湖南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长沙市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基地必须是湖南省经信委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2)。2015年工信部公布的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于2018年12月有效期满,可自愿重新申报。
请各区县(市)经信局、国家级园区产业(经发)局按照省经信委通知要求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组织申报,同时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发电子邮件),连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28日前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晓波;电 话:88666011;电子邮箱:1569324280@qq.com)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资料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docx
附件2:长沙市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区明细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