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来源:长沙市工信厅      阅读:200次

各园区经发(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中国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和重要设备、工具、产品等,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
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或中国的发端、对中国历史或世界历史有重要影响、与中国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二)具有代表性的工业生产技术,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等重大变革,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
    (三)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当时社会经济和人文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强烈的认同和归属感,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四)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后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五)老工业城市、大运河沿线、黄河沿线、革命老区的工业遗产项目优先推荐;
    (六)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838室
    联系人及电话:胡浪   88666004

    附件:《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1日

《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